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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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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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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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中宁县县委书记赵建新对中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努力,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
2018年10月30日,石泰峰书记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报送的公益诉讼工作报告作出重要批示。为深入学习贯彻石泰峰书记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我院及时将石泰峰书记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及本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安排以专题汇报的形式呈送县委,孙凤玲检察长就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向赵建新同志作了专题汇报。赵建新同志批示指出:一年来,县检察院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尤其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方面成绩突出,值得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污染治理,食药安全等公益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为法治政府,法治中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对此,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总结,深入研究了2018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2019年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部署。